
公厕是城市文明的“小窗口”,关乎老百姓日常如厕体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小事。近日,江海区两处公厕洗手盆相继发生破损。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迅速组织环卫服务单位快速响应、取证溯源、报警备案、闭环处置,把群众身边的关键民生小事放在心上。目前两处公厕均已修复完毕,现场环境干净整洁。
德昌电机公园公厕:倒车撞坏洗手盆,当事人主动担责完成修复
网格巡查人员在巡检中发现公厕外侧洗手盆被撞损毁,第一时间报警备案,调取周边监控开展取证溯源,核实为市民驾驶三轮车倒车时不慎碰撞所致。经协商,涉事市民主动承担洗手盆维修更换的全部责任,积极配合修复工作。
江南市场公厕:内部洗手盆破损无监控,先行抢修保障市民如厕
江南市场公厕女厕洗手盆出现破损。网格巡查人员当即报警留档做好取证,保洁人员迅速清理破损碎片,消除划伤安全隐患,保障现场如厕安全。由于破损点位位于公厕内部,不在监控覆盖范围内,暂时未能找到相关当事人。为不耽误市民日常使用,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环卫服务单位优先组织抢修,公厕现已恢复整洁,正常对外开放。
【法律链接】
破坏公共设施,后果很严重
公共设施受法律保护,作出任何故意或过失损毁行为都将面临相应处罚。
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即使是无心之失,只要造成了公私物品损坏,均须承担赔偿责任。若涉嫌违法,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更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巡检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处置设备破损问题,同时联合街道、社区开展文明爱护设施宣传,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的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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